民间历史文献与清代黄河上中游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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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历史文献与清代黄河上中游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以内蒙古土默特为中心的思考

作者:田宓(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副教授)

  黄河上中游地区历来是游牧人群与农耕人群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历史舞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北方游牧政权与中原王朝、游牧人群与农耕人群在这一地带通过朝贡、互市、战争、和亲等不同方式,不断互动往来,彼此交流融合。以往学界多采用传世典籍、域外史料、历史档案和考古资料等对这一过程展开研究。清代,随着盟旗制度的实行、汉人移民的进入、生产方式的转变等一系列历史变化,位于黄河上中游的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今呼和浩特、包头一带)出现了大量以契约、碑刻、家谱等为代表的民间历史文献。这些民间历史文献是蒙汉等不同人群社会生产生活的真实记录,从不同侧面揭示了黄河上中游地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际面相,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与关内民间历史文献相比,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的民间历史文献既有颇多相似,又有显著不同。从文类来说,这里的民间历史文献也以契约、碑刻和家谱等为主。就形制而言,由于契约、碑刻等知识是由汉族移民从山西等地带入,因此,其书写方式、构成要件等基本一致。但也有不同之处,比如,汉文契约是从左至右书写,而蒙古文契约则是从右至左。由于蒙古地区土地不允许买卖,清代土默特地区契约以白契为主,而红契较少。此外,当地家谱资料在源流与特点上有较大不同,蒙古家谱以官谱为主,主要是蒙旗贵族官员等为世袭职位而修。民国以后,普通蒙古民众也开始修撰家谱。汉人家谱则与其他地区基本一致。从文字上看,土默特地区民间历史文献早期有不少蒙古文、蒙汉文合璧文献,至近代则多以汉文为载体。土默特地区这些同中有异的民间历史文献是黄河上中游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见证,这在地景构建、经济生产和文化活动等方面均有鲜明的表现。

  清代土默特地区一个显著的历史变化是从游牧到农耕、从迁徙到定居的社会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地景也随之发生改变,呈现农牧融合的特征。土默特的敖包(土默特习称“脑包”)、祠庙、坟茔等地景都反映了这一历史变动。敖包是游牧社会的重要人文景观,有自然崇拜和地界标识的意味。在定居之后,蒙古人往往在居住点附近修建敖包。随着汉人的迁入,这些敖包被赋予了新的文化内涵。土默特左旗板申气村至迟在康熙年间就已形成聚落,该村西北方向有一座脑包。据该村契约文书记载,乾隆年间,已有大量以脑包命名的地名,如脑包梁、脑包卜、脑包道等,这表明脑包是一个较早存在的地理标志。在山西汉族移民迁入和杨家将题材晋剧传播的背景下,脑包逐渐被当地人用来纪念杨门女将,受到附近蒙汉民众的祭拜。每年阴历七月十九,村中蒙汉民众还会办“脑包会”,举行求雨祈福仪式。作为游牧社会传统人文景观的脑包不断被赋予新的文化意蕴,这正是多民族互嵌共融的结果和反映。

  祠庙的修建是土默特地区地景的另一重要变化。在清廷大兴黄教的政策下,蒙古地区广建藏传佛教寺庙。这些寺庙不仅是礼佛场所,更是民众交易商品、互通有无的重要地点,许多城镇就是以藏传佛教寺庙为中心形成的。随着汉人的不断迁入,这里又出现了许多汉传佛教、道教以及其他民间信仰的寺庙道观。如土默特左旗板申气村的脑包庙,就是村中蒙汉民众为祈雨而修建的一座小庙。乾隆四十年《板申齐新修庙宇碑记》记载,此庙由汉人经理修建,但蒙古人“保什号老赞、老赞打什、必力兔;甲头毛寇、恼儿冒、郜木架、艮扣,施舍座庙地基一块”。这一由蒙汉民众合力修造的祠庙,表明他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形成了紧密联系。此外,汉人将修造祠堂的传统引入土默特地区。受其影响,蒙古人也建立“家庙”。不同的是,这些“家庙”多与佛教关涉较深,因而又往往被称为“佛庙”。光绪十一年《五门应分家产世业等项册簿》记载,“院内有家佛庙,每年先拨过供佛祭品、经资、香油,一切费用银三十二两整,系通义号二十五两、杨隆名下七两”。蒙汉民众的交互影响以及在此影响下的祠庙多元化发展,均反映出社会交往程度的深化。

  坟茔亦是土默特地区地景演变的重要表征之一。康熙以降,山西等地移民源源不断地迁至口外。起初,汉人移民身故之后会将灵柩运回原籍地。随着时间的推移,移民逐渐开始在迁入地安茔立墓。人们往往将在交易土地上“安茔”权利写入契约文书的约定中。光绪二十九年《周建基奉断买到蒙古观音保地合同约》记载,周建基“遵断情愿买到蒙古观音保地七亩永远耕种,埋坟、挑渠、打坝、栽树,由己自便”。在汉人移民的影响下,蒙古民众在定居之后也逐渐开始土葬,最早应始于上层人士。例如土默特右翼都统托博克在康熙九年过世之后,即葬于今土默特左旗杨家营坟地,旧有托博克墓碑,现仅存碑额与碑座。清中期以后,普通蒙古民众土葬的情况日渐增多,有的还在坟地中修建敖包。这也正是蒙汉融合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