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惊现“寻亲救女”大戏?
2021年,主播焦某某编造小女孩玲玲被继母软禁、急需手术的悲惨故事,并以为女孩筹医疗费为名带货卖玉石,骗取不少网友同情。谢女士在支付1万多元购买玉石后,发现所谓悲惨故事系编造剧情,于是起诉。日前,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人民法院以焦某某构成消费欺诈为由,判决其“退一赔三”。
据悉,焦某某还被江苏南京等地的消费者起诉。2023年3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万女士诉焦某某一案时认为,涉案主播作为卖方,虚构事实诱导购物,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卖惨带货”的主播不止焦某某一人。
今年4月,网名“小小努力生活”的博主在某平台拍摄短视频,讲述自己悲惨的身世故事。视频中,她表情愁苦,身后还站着“患有精神疾病”的养母,她自称“你家姑娘”,叫网友“叔叔阿姨”“爷爷奶奶”。
今年7月,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警方注意到了“小小”的视频和直播活动。据调查,“小小”自4月起开始运营视频账号,7月-8月,通过直播带货赚取5万余元的利润。在一次直播中,“小小”声称,有人故意酿事端导致她母亲出事。沈北新区警方调查发现,这一警情纯属虚构,“小小”真名为肖某,她还编造了另外两起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此,警方对肖某及其参与直播的父母和姑姑给予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提示,虚假宣传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如果发现网购商品与宣传不符,要及时保存商家宣传页面截图、与商家沟通记录等证据,与商家沟通要求退换货或退款等。如商家拒绝,可以向平台反映情况或寻求法律帮助。
8月,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编造虚假“扶贫”“助农”“患病”等场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品。利用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形象吸粉引流。摆拍编造虚假社会热点,浪费公共资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平台应加大对商品质量、价格的监督,完善消费者评价机制。如果平台对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11”来临,相关监管部门将保障消费者权益作为重中之重。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向主要电商平台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要求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建立健全直播营销行为管理规范,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的审核把关,及时处置直播营销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双11”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时要保持警惕,对夸大宣传、虚高原价、低价名牌等商品保持警惕,挑选有质量保障的正规商品。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或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提醒平台经营者加强身份和信息管理,保存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尽到主体信息公示相关责任,制定并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信息进行公示,并区分标记自营、非自营业务。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 黄冲 来源:中国青年报